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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首页 > 地产资讯 >房产税可能双轨制,或先征新房税约0.8%~1%

  2013-10-31 来源:广州日报
  下月,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要召开,近日公布的383改革方案提出:“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财产税制度。将土地税收计征重点从流转环节转向保有环节,实施从价计征。”这给房地产新政指明了路线。
  近日,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,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、知名的房地产研究专家戴亦一教授表示,土地财政是目前房地产泡沫的幕后推手,取消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,取而代之以按年征收的房产税势在必行,具体方案可能既不是重庆和上海模式,也不是根据套数差别征收的劫富济贫方式,更不会是一刀切的美国模式,估计在全国推行的房产税方案,很可能采取平稳切换的双轨制过渡模式:新老划断,先对新房征收房产税,旧房暂不征,等满70年后再按年征收房产税。税率不会像美国那样高达3%,估计可能在0.8%~1%。
  戴亦一表示,其预期中国将采取的征收房产税的模式,将是平稳切换的双轨制过渡模式:在取消土地财政的基础上,新房子直接切换到按年征收的房地产税;旧房子暂不征收,待70年满了以后,再切换到按年征房产税。对于低标准的自住房,可尽量降低税率。这种模式会导致新房降价,从而倒逼地价下降,带动整个房价下调,但又不会导致旧楼价格大跌,因为这些房子在届满70年之前不用缴纳房产税。在出台房地产税征收后,目前的限购和限贷等行政性干预手段一定会同步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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